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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约后只做了三天工作,还是做错了,应该给工资吗?

发布时间:2026-07-06 | 作者:吴亮律师 15555555523(微信同号)
关于您提出的“申请时答应做长期工作,违约后只做了三天工作,还是做错了,还打电话威胁,应该给工资吗”的问题,首先需要明确工资支付的核心原则。即使只工作三天且存在错误,只要提供了劳动,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对应工作时间的工资。不同情况的具体分析如下:1.若仅存在“违约做短期”的情况:根据劳动法规定,劳动者提供劳动即有权获得劳动报酬,“长期承诺”未履行不影响已提供劳动的工资支付,用人单位需按实际工作天数结算工资。2.若存在“工作做错”的情况:需判断错误是否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。若未造成损失,工资应全额支付;若造成损失,单位可按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》第十六条从工资中扣除赔偿,但每月扣除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%,且扣除后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。3.若存在“打电话威胁”的情况:威胁行为与工资支付属不同法律关系,单位不能以此为由拒付工资,劳动者的威胁行为需另作处理(如报警),但不影响工资的法定支付义务。关于您提出的“申请时答应做长期工作,违约后只做了三天工作,还是做错了,还打电话威胁,应该给工资吗”的问题,首先需要明确工资支付的核心原则。即使只工作三天且存在错误,只要提供了劳动,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对应工作时间的工资。不同情况的具体分析如下:1.若仅存在“违约做短期”的情况:根据劳动法规定,劳动者提供劳动即有权获得劳动报酬,“长期承诺”未履行不影响已提供劳动的工资支付,用人单位需按实际工作天数结算工资。2.若存在“工作做错”的情况:需判断错误是否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。若未造成损失,工资应全额支付;若造成损失,单位可按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》第十六条从工资中扣除赔偿,但每月扣除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%,且扣除后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。3.若存在“打电话威胁”的情况:威胁行为与工资支付属不同法律关系,单位不能以此为由拒付工资,劳动者的威胁行为需另作处理(如报警),但不影响工资的法定支付义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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