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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婚后把房产增予一半,现在已离婚能把房产拿回吗?

发布时间:2025-12-30 | 作者:吴亮律师 15555555523(微信同号)
结婚后把房产增予一半,现在已离婚能否把房产拿回,需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来判断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,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:(一)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;(二)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;(三)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。赠与人的撤销权,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。

在结婚后将房产赠与一半的场景中,若已办理过户登记,赠与行为已完成。但如果受赠人存在上述法定情形,例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离婚后严重侵害赠与人(如实施家暴、虐待等行为),赠与人可依据该条款行使撤销权,要求拿回房产。若不存在这些情形,且房产已过户,则无法依据此条款撤销赠与,不能拿回房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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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婚后把房产增予一半,现在已离婚想拿回房产,以下特殊情况或例外情形会对处理结果造成影响。
1. 如果赠与是附义务的,且受赠人未履行该义务,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。例如,赠与合同中约定受赠人需承担赠与人的养老费用,若受赠人在离婚后拒绝支付该费用,赠与人可依据此情形撤销赠与,拿回房产;反之,若受赠人已按约定履行义务,则赠与人不能以此为由撤销。
2. 如果赠与行为是为了逃避债务,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赠与。比如赠与人在对外负有大额债务未清偿的情况下,将房产一半赠与对方,导致自身无法偿还债务,此时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赠与行为,该撤销会影响赠与人能否拿回房产,房产可能会被用于清偿债务。
3. 如果受赠人同意返还房产,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拿回房产。即使房产已过户且无法定撤销事由,但如果受赠人出于自愿,同意将赠与的一半房产返还给赠与人,双方可签订协议并办理过户手续,这种情况下赠与人也能拿回房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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